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任 免 名 单
(2023年8月30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)
【资料图】
决定任命:
华成浩为咸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;
何琼珍为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局长。
决定免去:
林勇的咸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;
周少川的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。
任命:
郭扬城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。
免去:
乐建舜的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郭扬城的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。
责编:王馨茁
编审:向东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