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明永安市大湖镇的阿英反映,她与丈夫经营的碾米房和便利店年久失修,墙壁已多处渗水,就在她打算修缮时,却遭到了丈夫叔叔吕老伯的多次阻止。
吕老伯:老宅用地是借陈大姐一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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吕老伯称,这处店铺最早是他一手建起的厢房。17年前,阿英一家为了生计与吕老伯商量,将厢房改为烤烟房给他们一家使用,而后又改为如今的店铺。
吕老伯说如今阿英要加盖,没有与他好好商量过,并且吕老伯认为店铺的屋顶若加盖过高,会超过后面祖宅的屋顶,这令他不能接受。
阿英:宅基用地为三家人共有
吕老伯的妹妹陈大姐称,老宅用地为她父亲所有。但阿英表示,店铺和祖宅的宅基地是他们家、吕老伯以及姑姑三家共有,只是当初土地证做到了吕老伯名下,所以不能单方面说这块争议地块和建筑属于谁。
吕老伯称当初是他做出了退让,将建成的房子推掉给阿英一家使用。
阿英:愿意给予一定经济补偿
阿英一家曾承诺会帮吕老伯将拆掉的大门重建,但最终没兑现,这让吕老伯心存芥蒂。
陈大姐表示,补偿是侄子主动提出要给吕老伯的,但吕老伯念及亲情也没有要这笔钱。
吕老伯说,他不仅退让了房子,连侄子当初也是他抚养长大,侄子去世后阿英的态度却让他寒了心。
经过劝说,阿英意识到自己的不足,愿意给予吕老伯经济补偿。
调解结果:双方约定加盖不超过80厘米
经过多方劝说,吕老伯最终同意阿英加盖防雨斜屋面,但高度不得超过80厘米。解开了心结,吕老伯得偿所愿,同时也不要求阿英给自己经济补偿了。
调解手记
房产有价,亲情无价。亲人之间相处,讲究的是彼此理解和包容,若能做到有付出有回应、彼此尊重、礼尚往来,矛盾自然就很容易迎刃而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