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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监管层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“零容忍”的大环境下,依然有上市公司在顶风作案。近日,*ST奇信(002781)公告称收到《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》。根据监管调查结果,该公司涉嫌连续五年进行财务造假,手段恶劣令人咋舌。
上市后连续五年财务造假
证监会查明*ST奇信涉嫌违法的事实有: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,2015年至2019年连续五年虚增利润总额总计178452.72万元,将导致公司经追溯调整后连续5年净利润为负。上述事项可能触及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,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。
此外,*ST奇信在《招股说明书》里提交的财务数据也包含虚假记载,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累计虚增利润总额约10.26亿元。
值得关注的是,*ST奇信在发行股票之前以及股票上市之后的这八年(2012年—2019年),每年虚增利润的金额全部超过当期利润总额的100%。这说明*ST奇信的真实财务数据如果不造假,可能就不符合上市条件;如果不造假,*ST奇信在这八年的利润可能都是负数。通过造假,亏损的*ST奇信被粉饰成为盈利。
*ST奇信在2015年完成股票发行并上市,扣除发行费用后获得募集资金约5.31亿元。2020年4月,*ST奇信完成“20奇信01”债券的发行,募集资金2亿元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及非公开发行债券,*ST奇信提交的募集文件均含有虚假的财务数据。
中介机构或承担连带责任
公开资料显示,安信证券是*ST奇信股票IPO阶段的保荐机构,审计机构是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,在上市申报文件中,所有中介机构承诺已经核查过并对*ST奇信的上市文件保真。
天职会计师事务所还是*ST奇信上市后的2015-2019年度审计机构,这五年的审计意见均是“标准的无保留意见”。
而这次证监会出具的《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》显示,*ST奇信连续八年财务造假,造假手法一直保持不变,“通过签订虚假或放大金额的工程合同、对内部承包项目少计成本、体外支付少计费用等方式”来虚增收入、少计支出。
维权律师表示,《证券法》对中介机构的要求是“勤勉尽责”,要求中介机构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。如果中介机构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误导陈述等,给他人造成损失的,应当与委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认为,有望获赔的*ST奇信投资者范围是2022年3月31日及之前买入该股票,且在2022年4月1日及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