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7日,彭州某小区居民家中发生火灾,龙门山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冲进火场,利用小区消防设备迅速灭火。由于控制及时,未造成人员伤亡和大的财产损失。
4月7日15时许,彭州市公安局龙门山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,辖区某小区一房屋发生火灾,民警和消防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。民警到达现场后,闻到一股浓烈的焦糊味,弥漫整个楼道。为避免火势继续扩大,出警的派出所副所长格勇当即决定,立即开展前期灭火控制火情。
▲民警灭火
(资料图片)
由于房屋屋主不在家中,起火房屋大门紧锁,民警立即采取破门方式进屋,开门瞬间浓烟从屋内扑面而来,格勇带领辅警刘德刚对房间初步勘察,确认火源位置后,强忍浓烟带来的窒息感,一手持强光电筒一手持灭火器,3次冲进火场,浓烟的侵蚀让他们呼吸困难,在寻找窗口短暂呼吸后,又返回继续开展灭火。
在连续用完7个灭火器后,明火逐渐熄灭,随后消防人员到达现场,民警配合消防人员,对仍在冒烟的区域进一步喷水降温,并对屋内每一处进行检查,确保没有复燃的可能性。由于灭火及时阻止了火势蔓延,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。
通过调查,本次火灾原因系电热毯长时间未拔电源短路引起。随后民警将当事人带回派出所批评教育,并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知识。当事人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,并对民警和消防人员帮其灭火,最终未造成更大损失表示感谢。
警方提示:
日常生活中,要注意家中电器的使用年限,包括插线板、电线等,使用时间太长,线路老化,发生火灾的几率会大幅上升。合理使用电器设备,避免引发火灾。
各小区和单位应完善各类消防器材,并且注意日常维护,确保在火灾发生后,能够第一时间发挥作用,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至最低。
红星新闻记者 张肇婷
编辑 陈怡西